汉永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章程
一、汉永会入会须知
l 会员卡一经售出,不得退还。会员权益仅供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l 会员无须缴付年费,会员级别(e会员、银卡会员、黑金卡会员)请参阅“汉永会会员权益”;
l 会员本人持会员卡,并以会员价入住汉永酒店、瑞酒店、微酒店等任意门店,按房费金额及会员积分比例获得积分;
l 会员的积分将在结帐离店的三个工作日内到帐并可以查询,每笔积分的有效期为两年,若过期未兑换,将被视为放弃该权利,积分自动失效;
l 会员可以使用现金、带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及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对会员卡进行储值,储值后的金额可用于支付汉永酒店集团旗下任意品牌酒店的消费,会员卡内储值余额可供会员本人或他人消费使用;
l 汉永酒店集团旗下任意品牌酒店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会员服务。汉永酒店集团旗下任意品牌酒店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
l 会员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汉永酒店集团旗下任意品牌酒店的会员服务不满,会员可以:
1) 不再使用汉永酒店集团会员服务。
2) 终止使用汉永酒店集团会员服务的资格。
3) 通告汉永酒店集团终止该会员的服务。
会员终止后,会员权益马上终止,从那时起,汉永酒店集团旗下任意品牌酒店不再对会员承担任何义务。会员终止后,如需恢复会员服务,可免费申请恢复到结束服务前的会员级别。